字。”又曰:“圣旨印造逐路交钞,于某处库纳钱换钞,更许于某处库纳钞换钱,
官私同见钱流转。”其钞不限年月行用,如字文故暗,钞纸擦磨,许于所属库司
纳旧换新。若到库支钱,或倒换新钞,每贯克工墨钱若干文。库掐、攒司、库副、
副使、使各押字,年月日。印造钞引库库子、库司、副使各押字,上至尚书户部
官亦押字。其搭印支钱处合同,余用印依常例。
初,大定间定制,民间应许存留铜鍮器物,若申卖入官,每斤给钱二百文。
其{去廾}藏应禁器物,首纳者每斤给钱百文,非器物铜货一百五十文,不及斤者
计给之。在都官局及外路造卖铜器价,令运司佐贰检校,镜每斤三百十四文,镀
金御仙花腰带十七贯六百七十一文,五子荔支腰带十七贯九百七十一文,抬鈒罗
文束带八贯五百六十文,鱼袋二贯三百九文,钹钴铙磬每斤一贯九百二文,铃杵
坐铜者二贯七百六十九文,鍮石者三贯六百四十六文。明昌二年十月,敕减卖镜
价,防私铸销钱也。旧尝以夫匠逾天山北界外采铜,明昌三年,监察御史李炳言:
“顷闻有司奏,在官铜数可支十年,若复每岁令夫匠过界远采,不惟多费,复恐
或生边衅。若支用将尽之日,止可于界内采炼。”上是其言,遂不许出界。
五月,敕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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