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安史之乱期间玄宗便已批准了节度使对地方官的任命权,“其署置官属及本路郡县官,并任自简择,署讫闻奏”(《资治通鉴》卷二一八)。这样,一如韩昇在《盛唐的背影》中所说的,“从此以后,唐朝必须学习如何同地方协调并理顺关系,在利益分配上相互妥协。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中央高度集|权制的国家而言,这是一个难得的转变,为后代积累了中央处理同地方关系的经验。”
毫无疑问,支撑这种分权局面最根本的是独立行动的军队。中晚唐时期屡屡造成危机的正是种种不服中央控制的军事力量,那也是藩镇割据能得以维持的根本——正由于“枪杆子里出政权”,因而最终宋□□结束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基本上也是依靠军事征服、或至少是以军事实力为后盾收服。宋代“强干弱枝”、将力量集中于中枢禁军、两宋之际对岳飞这样具有独立人格的将领特别提防的原因,恐怕都可追溯到这里。
打仗是世上最花钱的事,因而在这种军事割据局面背后的则是财政危机和税收体系的重组。这无疑是一个极为重大的问题,但李碧妍并未展开讨论。概括地说,政治和军事形势上的危机造成了国家财政结构崩溃,由于人口迁移等诸多因素,原有的土地分配制度也不再起作用,因此,对割据局面中的任何一方来说,都亟须改组地方行政结构、加强对财税的挖掘和汲取能力,以强化自己的军事机器。在急需军费的惶急中,各地军政长官以任意名目摊派,造成极为紊乱的赋税制度。正因此,侯家驹在《中国经济史》中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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