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种帝国为化解安史危机,甚至还包括帝国前期痼疾而采取的相当理性的举措。”这在史观上已破除了传统上那种将中晚唐视为衰世、乱世,而藩镇割据是分裂混乱体现的正统观。确实,只有充分理解这一时期的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才能解释宋代的种种特质与重现辉煌,也才能明了其中所体现的中国文明所蕴藏的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
虽然各藩镇都想要控制所属州县来获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也都寻求某种自治和自主(突出特点是将帅、官吏自行决定,即《资治通鉴》所谓“期以土地传之子孙”、“官爵、甲兵、租赋、刑杀皆自专之”),但各地做法不同,中央政府的应对措施也因之各别。在这里,她并不是采取正统观下那样“中央=合法正统”、“藩镇=非法分裂者”的二分法,倒不如说是将他们视为平等的两个博弈主体和行动者(agents),双方在互相试探中不断寻求机会点,各自都想要实现自己权力目标的最大化,但同时又要将损失最小化,由此不断学习与调整,趋于一种“为自身带来切实利益的更为现实与灵活的政治理念”。也就是说,双方都必须谨慎小心地不断进行理性计算,尽管它们各自采取的言辞可能仍是高度程式化的王朝话语。
由于这种多重行动者存在,权力在很大程度是被分散化了,地方权力上升是人所共知的现实。和晚清时一样,对中央权力的攘夺不仅来自叛乱一方,还来自号称是忠于王朝的一方,因为在瞬息万变的战乱局面中,中央不得不放权给地方,由他们见机行事,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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