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兵士与难民结合而成,其中以定武军势力最大。当时的报纸也指出,山东境内的土匪,不是被遣散的民军,就是溃散的定武军。有鉴于此,1923年山东省议会曾建议行政当局,拒绝外省来鲁招兵,并禁止本省居民应募,这当然完全是一纸空文,毫无实际意义。
“对平民百姓来说,匪事之灾大大猛于战事之祸”
“他们居住山洞、兽穴,性情暴躁。在法律软弱无力,政府腐败堕落而无法抑制残暴和压迫的时代,在公理遭到践踏,当权者站在恶人一边的时候,他们顽强地要求……一种正义。”英国人贝思飞在《民国时期的土匪》中如是说。
在民国这一社会大转型时期,山东土匪“顺应”潮流,适时而变,从而出现了一些与传统社会相比所未有的新表征。这主要表现在:一、土匪在装备和编练上实现了“匪队”的现代化;二、其政治性日益凸显。但同时必须指出:土匪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无疑给转型期的民国社会带来更高强度的危害。
《时报》载,1917年,土匪毛思忠攻陷曹县,架走绅民杨希儒等3家6人,各家属邀李翔臣为代表,赴毛思忠处求情。毛思忠云:“汝来义气可钦,看汝之面,减去一万元。回籍后速备军费二万元送来,即放六人去也。”土匪抢架勒赎,后来发展到四处抢掠、逢人即架时,要价就降为三百元、百余元、十元即可,甚至无钱时可用百个鸡蛋赎要。
鲁南是土匪的渊薮,多股匪徒先是以抱犊崮山区为穴巢,洪水猛兽般地向沂山、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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