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川西,土匪张麻子机缘凑巧,了解到了国民政府卖官的潜规则,决定买个县官过瘾之后发生的故事。
《盗官记》的最后一节,张麻子用大刀把黄霸天劈为两半,但他也被黄霸天的同伙们捉住了,他说:“我当个清官又有多少用呢,田地等等财产仍是黄霸天们的,我保护不了穷人,我不能让他们都过上好日子。”
其实,由土匪到“青天”的张麻子毕竟只是小说人物,而真实的民国土匪,则大都怙恶不悛,杀人如麻。不过,小说也从一个侧面向我们揭示了民国时期土匪横行的社会现实。
民国创立后,“没有一片区域没有土匪,没有一年土匪偃旗息鼓。”日本人纳武津于1923年所著《支那土匪研究》中写道:“土匪是中国的致命伤,这一创口现在已经危及心脏周围的要害地区。”辛亥革命以后的10年里,很多报章开始不再把中国称为“民国”,而称为“匪国”。到1930年,土匪人数的保守估计,为2000万左右。
土匪为祸中国,尤以山东、河南、四川等地为甚。山东自古以来民风剽悍,民国成立之后的连年战乱中,那些拥有“雄才大略”的军阀政客们都相中了能打能拼的山东大汉,争相来山东招兵买马。结果就如记者们在报上所报道的:各省招兵多半在山东,而遣散一兵,山东即来一匪,是在招兵未战之时已伏蹂躏山东之种子。
据陆军部1918年的调查,山东土匪主要由定武军(即张勋率领的辫子军,复辟失败后被遣散)及在逃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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