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
“伯莎!”爱德华惊讶地喝住她。他无法理解她为什么用这么轻蔑的语气和格洛弗小姐讲话。
但那个好人太善良了,不会反驳伯莎的,仅仅宽容地笑笑。她也没有其他方式的笑容了。
“告诉我你们在伦敦玩了些什么,伯莎什么也不肯说。”
克拉多克和伯莎相反,相当健谈。没有任何事情比告诉别人一些事情更让他高兴的了,而且他也随时准备详尽分享自己对世界的看法。当他得知了某个消息,一定会立刻告诉别人。有些人一旦得知某件事情便马上失去了兴趣,更不可能费神去讨论。克拉多克却不是这一类人。一样的话语,他重复上一百次也不会减少分毫热忱;一天内,他可以把同一个消息讲上一百次,而且讲给第一百个人听时,他还是讲得津津有味。这样的性格无疑是一种天赋,尤其对于教师和政客而言,不过做他们的听众就有些乏味。克拉多克把伦敦的所见所闻一一细述给格洛弗小姐,包括他们看过的戏剧,情节如何,还有各个角色的演员。然后,他一字不漏地列出了参观过的所有博物馆、教堂和公共建筑。伯莎看着他热情洋溢的样子,幸福地笑了;她不关心他讲话的内容,只觉得声音就很是悦耳了。当他从头到尾高声朗读《惠特克年鉴》时,她就兴致勃勃地听着。顺便说,这是完全有能力完成的一件事。相比伯莎,爱德华更符合格洛弗小姐关于新婚夫妇的想象。
后来,有一次她和兄长庄严地坐在长桌两头一起享用冷羊肉晚餐时,这样说道:“他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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