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价值增值。从表象上看,企业经营是投资者预付资本所带来的结果,但实际上资本只是触发器、催化剂,生产经营的劳动者才是创造价值的主体。马克思将劳动划分为活劳动(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脑力和体力的耗费)和死劳动(也称为物化劳动,是指凝结在劳动对象中,体现为劳动产品的一般人类劳动)两种形态,活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和实体,死劳动作为生产资料,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离开活劳动,生产资料本身只是一堆死东西,因此资本的回报可以在商品价值中体现,但利润应该是对劳动者的回报。
那么,究竟什么是活劳动?如果一个员工整日只知道按部就班地工作,他的劳动也会成为商品价值的一部分,但如何劳动和管理,这一切都是被人教授的、指使的,他自己犹如一枚棋子被拨来拨去,没有一点创新和改进,那么他对这个企业的贡献又在哪里呢?政治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利润来源于企业家打破既有的均衡,也就是创新(生成要素的新组合),因为创新打破了‘循环流转’的均衡状态,而那种供需均衡使企业的利润趋于零,此时率先通过创新打破均衡,激发新的消费需求,企业就可以获得超额利润。”由此我们可以认为,活劳动指的是贡献知识的劳动,因为知识是创新的决定性因素。
然而,仅仅把利润归结于知识仍然是不够的,因为在知识迭代的过程中,新知识往往是在老知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那么老知识的发明人如何在新一轮创新中得到应有的回报?如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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