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吃,谁有钱买了我,我就跟谁──向来如此,元哥又不是不知道,元哥要是不再喜欢我,我走就是。”
啧啧,有了新人忘旧人,变脸速度还真快。我估摸著这小子攀到的金主来头不小,显然连元哥也惹不起,否则这小子也不会在语气里带出那麽一丝骄横。我摇摇头,可怜的PUDEL,毕竟还小,不知道什麽叫余地,什麽叫後路,而且,他忘了一件事,男人喝醉酒後,所作的行为常不能用常理来度之。
“好,”元哥不知何时从身上掏出一把光亮闪闪的匕首,狞笑著移近了PVDEL的脸,赤红的目光象要喷出火来,“等我划花你这张吃饭的小脸,再割掉你做男人的东西,你就知道甚麽才叫元哥。”
这显然有些过火了。我皱了皱眉,四处打量一下,搭班的小顺刚去另一面巡视,此外後厅堂里冷冷清清,再没半个人影,而等大堂经理从监视器上看到这一幕,再吩咐人赶来,必定已是来不及了。
没奈何,我陪著熟稔之极的讨好笑容,从暗影里迈了出来:
“啊呀,这不是元哥吗?什麽事叫元哥这麽生气?这孩子不懂事,元哥别跟他计较,後楼上还有好多……”
连我自已听来都象是一派青楼老鸨的口气。偏那元哥酒壮肝胆,怒火极盛,斜了眼瞧我,口气里分明十分不屑:“你算是哪根葱?也配来拦老子?给我他妈的滚回去!否则──”晃了晃手中的尖刀,灯光下一耀,寒浸浸地直入人心。
PUDEL这时也总算知道不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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