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面颊微红,发丝柔软,目光却清冽坚定,那目光令人无端想起春夜的风。
她是春夜的风,盛夏川流,目光和脊梁是疾驰雪原的骏马。风与川、骏马可以绕春水梨花而过,却不会为任何一堵城墙折腰,万物流过这个女孩的身侧,她点着灯赤着双脚,只为真理停驻。
“也是,”陈啸之看着小青梅,松开了眉头,笑道:“你一直是这种人。”沈昼叶余光瞥了瞥正在折衣服的店员,小声对他说:“所以只只,我们去吃宵……”
“――但是好看吗?”陈啸之忽然道。
沈昼叶一愣。陈啸之指了指她脚上穿的新小高跟靴。女孩子脚腕像雪一样娇,又如同牛奶或丝绸,被裹在米白色小羊皮踝靴里。她其实是个天生的衣服架子,只是平时不太打扮,但一旦打扮起来几乎穿什么都漂亮――无论是跟着室友一起拼十块钱邮费的裙子,还是五金闪亮、鞋底都沾不得灰尘的小羊皮踝靴。
“好看呀。”沈昼叶笑着讲,眼睛弯弯很高兴的样子,还不自觉地晃了晃腿。――这世界都是为她而生的。
小竹马觉得她像小屁孩,嗤嗤笑了半天,终于对她说:“那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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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回去时步行,沿着俄亥俄河走回去。
大河潺潺,金灯与月一同镀在街头。沈昼叶很喜欢这样的环境,便裹着厚厚的大衣,踏着小靴子,小心地在路缝上踩直线――那动作并不危险,但她一做就没半点平衡感,时时刻刻让人担心她会不会摔死在平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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