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文化人。闻言反驳道:“孟贼罪大恶极,民怨沸腾!大帅带堂堂之师,出征河南,若不从重从快处置一干逆贼,如何威慑不法?如何平息民怨?国法确实大如天,但乱世需用重典!”
徐卫制止了二人的争吵,朗声问道:“孟逆当从速处置,不必多言。本帅只问一句,他要求留老父幼子性命,法典之中,可有这一条?”
那干办公事闻言回答道:“禀相公,据《刑统》规定,孟逆变节投敌,已是死罪,加之迫害百姓,横行不法,可籍其家。再者,此贼泯灭天良,盗掘皇陵及百姓坟墓,属十恶不赦之列,当夷其族。”
夷其族,通俗地说,就是满门抄斩!
“但《刑统》又载,若罪犯子嗣之中,有不满十四者,可免死一人,留其香火。若实属年幼无法独立,可再免死一妇道,抚养幼子。至于其老父,法典未有明载。”
徐卫听罢,一时不语,良久,下令道:“既然律法有规定,若孟逆之子确实不满十四,可免死。余众与仕金之人,皆弃市!抄没其家,以儆效尤!”
孟邦雄听完,脑袋一歪,就倒在地上。士兵拥上前去,拖了他,直往外头。
当日,就在留守司衙门前的广场上,孟邦雄及其父,并家中数十口,再算上仕金的河南府众官,共计百余人,在洛阳成千上万的百姓面前,被斩首示众。只有孟邦雄幼子因年不满十四,得以免死。临刑之前,监斩的制置司干办公事照例问他,还有什么要说的?
孟邦雄语不及其他,只谢徐卫开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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