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从一株大树后,转出一名瘦小的白衣女人,头戴斗笠纱幔,手执一把青锋剑,她步履轻快,不紧不慢地靠近了郭宋。
“不错,相当敏锐,轻功高绝,就是行为不周,居然偷猎鹿王茸,年轻人,你会被人笑话的。”
女人的声音很轻柔,很悦耳,也很平和,但明显不年轻了,就像一个长辈在批评晚辈。
接下来几天,郭宋彻底当了甩手掌柜,酒铺交给甘雷夫妇操持,他懒得再过问经营情况。
这天晚上,郭宋身穿黑色武士服,后背横刀出现在内苑围墙外,他之所以又来内苑,是今天下午李安找到他,内苑中有一只鹿王,它的茸长达四尺,有人愿意出三千贯钱买这只鹿茸。
其实郭宋之前猎鹿茸得到的五百两银子几乎还没有动,他并不缺钱,但‘鹿王茸’三个字却十分吸引他。
“年轻人,出招吧!只有击败我,你才能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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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骨子里那种与生俱来的酷爱冒险与猎奇的基因,促使他一口答应了李安的提议。
内苑的巡逻十分密集,平均每隔两三分钟就会有五名骑兵疾奔而过,当一小队巡逻骑兵刚刚奔过,郭宋便轻轻跳过高墙,沿着草地一路疾奔,瞬间便钻进了一片树林。
可就在他落地的一瞬间,他忽然感到什么,单手撑地一个空翻,跳出近一丈远,横刀已拔在手中,他刚才落地之处,只多了一截树枝。
“是谁?”他盯着一株大树喝问道。
郭宋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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