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容戬站在屋外的太阳底下,和劫匪周旋,用了近两个小时时间,说服劫匪放下枪,举手投降。
她获救的时候,他身上衬衣,早被汗水打湿。
他站在门口,向她张开手臂。
她忘形地扑进他的怀里,闻到的就是这股味道。
两个小时的恐惧在那一瞬间,完全的消失,只有心安。
她无法接受他是兽,却如此眷恋他的怀抱。
温暖而可靠。
墨小然想到这里,低声呢喃叫道:“戬。”
容戬的身体倏然一僵,她从来没有这样亲昵地叫过他。
那含糊的声音一闪而逝,却如同魔音入耳,钻进他的心脏,撩拨着他的心怦然乱跳,
过了好一会儿,才轻轻“嗯?”一声。
“你真是混蛋。”墨小然嘟啷了一声,沉沉睡去。
容戬哑然失笑,眼里冰冷寒意慢慢褪去,最后只剩下望不到头的温柔。
手臂环过她的身体,把她用力揽紧,低头下去,在她额角轻吻了吻,不再离开,任自己的脸颊紧贴着她的额头。
她说的不错,他确实是个混蛋。
但如果时光倒流,让他重新选择,他仍会继续做这么样的一个混蛋。
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把她留在身边。
或许,过去了的,就让他过去。
他和她就这样,重新开始,也会不错。
但这样执手未来,对他们而言,也太过奢侈,奢侈到不敢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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