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张爱凤送金手镯,不过是投其所好。
她有两大爱好,甜食和金首饰。
只要有好吃的甜食,她的心情就会变好,越甜越喜欢。
还有就是金首饰,她在这方面的表现,很像一个得了收集癖的人,只要碰到黄金这种闪亮的东西,就恨不得全部买下来。
她的家里已经有了好几只金戒指,全是平时省吃俭用,然后买下来的。
有一次谢秀文去她家做客,两人单独在房间时,她就把所有金戒指拿出来,戴在手上,得意洋洋地向谢秀文炫耀。
大概在张爱凤眼里,只要自己戴上金首饰,就成了虞城最靓的妞。
可惜她的手指因为经常干粗活,关节有些粗大,所以美感没有,倒像暴发户。
不过这话太伤人,她不会当面说出来。
据说她周末有空,也会一个人去逛黄金饰品店,把自己喜欢的某件首饰记下来,等凑够钱了,再去把它买回来。
谢秀文在鹏城的时候,也托香江的主管,买了一只金戒指送给她。
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爱好,不过一只镂空的金手镯,不过一两千块,就当给她的奖励了。
“你说的啊!可不许耍赖。”听说有手指粗的金手镯,张爱凤精神一震,“不枉我天天为你卖命。”
她一直想要一只漂亮的金手镯,可是太贵了,始终下不了决心买。
最近和谢秀文一起开面包店,分了不少钱,不过最近在为怀孕做准备,如果孩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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