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的确有一头猪拉肚子拉死了。去挖开用石灰深埋的猪尸一看,那头猪腿背上的肉竟然都被割掉了!
这下人证物证俱在,雍老爹被动了大刑,终于扛不住,招供了。
按朝廷律法:故意贩售变质或有毒食物,致人死亡的,判处绞刑;致人重病但未死的,杖六十,徒一年。
雍家这个案子,没有人死,但有多人拉肚子拉到虚脱,险些送命。雍老爹便被判了一个杖八十、徒一年的刑罚,另赔受害者纹银若干。
雍老爹本就不年轻了,被这一番折腾,不等出狱便死在狱中。为了赔银子、上下打点,周氏不得不把那个小院子贱卖给了那家大户,又把自己的嫁妆、家中稍稍值钱一点的东西都当的当、卖的卖,折腾了个干净。他们家,也不得不从原来的住处,搬到了现在的那座破院子里。
“我爹那个人,胆小,谨慎,有时候也会有点倔。他对我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做人要有良心,昧心钱不能赚,否则早晚将老本儿也赔出去。这样一个人,又怎么可能割了死猪肉做菜给客人吃?!”
雍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又道:“这案子蹊跷甚多。但我们没有证据,只能背了这个黑锅,自己认命。”
“此案的关键人物,是那个小学徒。你们知道他的下落吗?”
雍若摇头:“不知道。那小学徒跟了我爹十几年,案子一结,我们就再也没见过他。他原是汝州人,逃难到京城,父母皆亡。我爹怜他孤苦无依、人又伶俐,便收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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