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幂集公理,给定任意集合,该集合的子集可以组成一个全新的集合,且新集合≥该集合。
ZF6:无穷公理,存在拥有无穷多个元素的集合。存在一个集合,空集作为该集合的元素存在,且对其任意元素a,a∪{a}也是该集合的元素。
ZF7:替换公理,替换公理即“替换变量”,比如说ω_1,我可以把1替换成2、3、4、……等等等等,甚至是直接替换成ω_1,当然,也可以用来替换集合中的元素,或函数中的变量。
ZF8:所有的集合都是良基集合。对任意非空集合x,x至少有一个元素y使得x∩y为空集。
C1:对于任意集合,可以有一个选择函数从中选择一个或多个元素组成一个全新的集合。
定义计算器或计数器:φ(0)=集合,φ(1)=集合论,…………
所谓的“无视量级”“超越量级”“……”等等设定,先不谈是否嘴炮,就算认这些设定,也过不了阿列夫一,因为阿列夫一是不可数无穷,不可数三个字的含义就是超越数量,不可数无穷就是超越无穷的无穷、超越数量的无穷。
而阿列夫一有具体定义,“无视量级”“超越量级”“……”等等设定大部分都没有进行过任何详细设定,近乎于嘴炮或者就是嘴炮,和小学生吵架没什么两样,因此从本质上和根源上都不如阿列夫一。
……
“OK,接下来抛弃‘妄想序列’里的无限、超越无限、……等等等等,仅仅看‘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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