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声非常心疼,然而他实在没有心思去照应他们。
“妈!我知道了。”丹珍最宠爱的那个男孩,忽然像发现了什么似的叫了起来,“一定是上次叫小偷儿偷去了!”
“对的!”丹珍眼睛亮了起来,“一定是这么回事!”她掠掠头发,对陈振声说:“好了,你爱信不信!别闹了!”
陈振声不响,到了晚上,把他的男孩叫到一边,悄悄儿问说:“妈什么时候要你说,我的笔记本让小偷儿偷走了?乖,告诉爸爸!”
孩子还未及回答,丹珍出现了,脸白得像一张纸。
丹珍自杀了,留下的遗书只有一句话:“我是无辜的!”
三个月以后,她的冤屈才获得洗刷。警察局抓住一个惯窃,搜获大批赃物,内中有陈家失窃的东西,通知陈振声去认领。他在她的一件白狐大衣的口袋里,找到了他的笔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