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结合之根:社会化规律沟通市场经济与社(7/9)
手段(市场中的再分配,如价格的功能)。事实上,市场经济并不是独立的生产关系形态,它总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形态中运行,它所表现的联系属性多半是与该形态的所有制关系及分配关系交融在一起,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前资本主义),它同当时的主导经济制度(奴隶制、封建制)呈现附属、并存和少量溶解的关系;在市场经济达到普遍化时,它同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则成“化合”的状态,渗透其骨髓和神经。归根到底,这种结合程度的区别也是由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及其地位决定的。
综上所述,商品经济既有生产力的属性,又有生产关系的属性。前者是自然的属性,后者是社会的属性。两重属性的矛盾统一,构成商品经济的本质,也是它的巨大活力所在。
实事求是地看,关于商品—市场经济同生产社会化(分联结合)的内在联系和由此派生的二重性的观点,符合历史和现状的实际,可以说是认识许多近现代经济范畴特别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一把钥匙。诸如市场、计划、货币、资本、平均利润、生产价格、经济核算、信贷与银行、国际分工与国际经济合作等,都具有二重性,皆源于生产社会化的复杂运行体系,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可以而且必须运用,并非资本主义制度的专利。简言之,只要存在着社会化生产和利益单元,就必然存在市场经济,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根基所在。
历史表明,交换方式(市场经济是交换关系的总和,属于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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