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也该修理了。莱姆的指甲很长,手指甲和脚趾甲都一样;他身上那件难看得吓人的睡衣,已经连续穿了一个星期没有换过。他的眼睛细长,眼珠深棕色,嵌在他的脸上显得相当漂亮——不知是情有独钟还是出自其他什么原因,反正布莱恩不止一次这么告诉他。
“他们想和你谈谈。”托马斯继续说,“他们说这非常重要。”
“哼,听他们瞎掰。”
“你已经将近一年没见过朗了。”
“既然如此,我又何必现在见他?你把鸟儿吓着了吗?你要是吓到了鸟,小心我跟你没完。”
“这很重要,林肯。”
“非常重要,我记得你刚才是这么说的。医生在哪?他早该打电话来了。我刚才打了个盹,而你又出去了。”
“你从清晨六点一直醒到现在。”
“没有。”他停顿了一下,“不错,我醒得很早。但后来我又睡着了,而且睡得很熟。你查过留言吗?”
托马斯说:“查过了,没有他的留话。”
“他说他会在十点左右来。”
“现在刚过十一点。也许他临时被叫去出急诊,耽搁了一会儿。你想说什么?”
“你刚才打过电话吗?”莱姆粗声粗气地问,“也许他想打电话进来,而你刚好占着线。”
“我刚才和……”
“我说什么来着?”莱姆问,“看你生气了。我不是说你不能用电话。你当然可以。永远都可以。我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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