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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七主人再见(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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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呢?

    她和程嘉煜在佛罗里达的时候,看到过夏夜里漫天的萤火虫,一忽一闪,好像带着脉搏的星光,坠落凡世。

    她告诉他:萤火虫是坠落到人间的流星幻化成的星星灯。一盏星星灯,就承载着某一个人的愿望,只要找到属于你的那盏,就能实现未来的愿望。

    他笑她:萤火虫一般只能活7天左右,发光时间只有2到3个小时,只不过为了求偶交配而已。谁的愿望那么短命?

    见她恼了,又赶快找补,说他说着玩儿呢,星星灯就星星灯,谁也不许说是朝生暮死的虫子!

    最后好说歹说,还是买回来冰淇淋赔罪才哄好。

    那个时候啊,林曼确确实实是对着萤火虫许过愿的,不过看来果真是短命的愿望呢!

    “林曼。”他叫她的全名,“有些事不是表面看上去的那个样子,也不是非此即彼那么简单。纯粹的浪漫主义在现实面前是要吃大亏的。”

    “无商不奸,凡事都要考量利益的交换,不敲骨吸髓已经是仁慈。这样的人,不值得崇拜迷恋,现在不值得,将来也不值得。”程嘉煜的声音依然温柔,尽管说出的话如此冰冷。

    可是林曼听得出,里面深含的压抑的遗憾。

    他在贬低自己,是为了不让她执拗地把今后遇到的男人通通跟他比较,也是为了提醒,如果再碰到自己的同类,不妨敬而远之。

    “你一直都是优秀独立的,别丢了这份自信。你可以理直气壮地站在任何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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