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亚洲没有达到5%,是没有资格派出董事进入董事会的。
为了能够进入董事会,霸菱亚洲希望增加投资额度,高盛又不愿放弃份额。
最终还是隋波拍板,徐新可以代表霸菱亚洲进入董事会,但不享有一票否决权。
最终公司董事会组成为5人,隋波及他指派的公司高管总共占3人,高盛、霸菱亚洲各1人。
其中高盛派出的董事,在涉及“损害”股东重大利益事项上有一票否决权。
有关“损害”重大利益的标准,主要列出了两点:重大经济损失、重大名誉(商誉)损失。
而在认定损失的细节上,张婉琳做了很细致的规定。
这方面就看出律师专业性的重要了。
基本上,规避了在一些公司运营和重大事项上,投资人一票否决权的风险。
最后,经过各种条款细节的不断博弈和妥协,
三方终于达成了最终的融资协议。
按照1亿美元投前估值计算,本次融资后,开曼spv公司的股权架构将变成:
隋波私人控股公司(swim wave holdings limited)持有68.33%;
易趣员工持股平台(eabsp;exempted limited parnership)依然持有15%;
高盛集团有限公司(goldman sabsp;group inc)持有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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