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然则早在好几朝前,人丁授田就远远不到百亩,我舅父当年迁居蒲州,才得二十亩耕地,辛苦劳作,除去租庸徭役一家总还能得温饱,然而近些年来,不少逃亡之户,衙门征收不齐税款,按律要分摊在邻里头上,征税日益增多,舅父也是逼不得已才将耕作之事交予舅母表兄等操劳,自己要么打些散工,要么随行商赚几个奔波钱才能维持家计,如今连这也入不敷出,只好也跟着逃亡。”碧奴满面愁容。
自耕农因为授田不足、官府压榨及豪霸兼并破产屡生逃亡并不是这几年才萌芽的事,弊端实在肃宗一朝就已造成,十一娘前世就听兄长及杜涛李渔们论政时提起过,也明白几分。
大周对于城禁虽然规定甚严,不允人口随意迁徙流动,离开本县必须要有官衙开具过所,比如碧奴舅父这般,替行商打杂,一来要有行商替之开具过所,二来要有家人邻里作保,一旦本人不及交税服役或者失踪逃亡,家人邻里便要受其牵连待其交税服役,可是因为官制腐坏,地方官衙吏员不少伪造过所私卖,逃亡屡禁不止,有的阖家逃亡,邻里便只好遭殃,于是又会造成更多自耕农破产逃亡。
当然逃户抛家弃田无依无靠,虽有的落草为寇,毕竟少数,大多都是卖身富户为奴,或者为佃客,或者为部曲,有的甚至连田带人一并“投卖”,虽然律令严禁收容逃丁,不过富户显贵们完全将之视为空文,根本不惧官府追察,官府也鲜少当真追察过。
土地兼并造成逃亡,逃亡渐多又助长土地兼并,这简直就是恶性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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