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报社公司的源,一路步行到了距离公司一百多米外的马路边上。这时,手中的咖啡也喝完了,他扬起脖子把罐子里的最后一点也倒了出来喝下。摘下手套,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污痕。在准备将空罐子放在了垃圾箱的上面的时候似乎想到了什么,转而把罐子丢进了垃圾箱的里面。
马路边分别停靠了两辆警车和一辆摩托。其中的那辆摩托,是左臣羽开来的,看起来像是哈雷,可是……凭那家伙的收入,他有闲钱买这种价格不菲的外国货么,真是让源有点不相信呢,怕不是自己用老款的国产「绝版」摩托车改装的高仿吧。源这样想着,想到这,竟不禁的露出了一丝笑意。
源走到其中一辆警车旁,打开车门,坐上了副驾驶,同时通过后视镜看到了那个女人的那张没有了神色的脸——井上……美和子。
虽然没有杀人,却也还是背上了一个罪名,只是……她最终所获的罪,到底是严重伤人呢,还是杀人未遂呢,这就要交给法官去宣判了。不过,警方决定……哦不,应该说是源作为警方公诉人决定起诉她的罪名,是「过激所导致的严重伤人案」,口头简称为严重伤人,毕竟她那一刀是刺穿了死者的肺呢,就算死者没在之后被凶手勒死的话,也会在最多三十分钟内因为这个伤口而最终导致死去的。如果这也不算严重伤人,那么怎样的伤人才算是严重伤人呢?
或许一个好的律师可以为她开脱「杀人未遂」的罪名,并且自己也可以选择相信。但是「严重伤人」的罪,却是谁也不能为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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