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辩护的。源知道,这个女人今后至少有三到五年要在监牢里度过了。如果说她当时是想要杀人但却杀人未遂导致的严重伤人的话,两罪并罚,量刑又会更加严重一点,至少会判七到十年吧。
毕竟法治可不是你事后说一句「我当时其实没有想过要杀人」就能为自己的行为开脱罪名的。
这种案情,通常法官和陪审员只会注意一点,那就是那把刀刺入的位置,如果井上不是一个天生器官生长错位的特殊人士的话,那么那一刀刺穿的就不是肺而是心脏,死者会在一分钟内死去,非常迅速。刺这个位置,还说「没有想过杀人」?如果真的没有想要一定要置人于死地的话,为什么不选择刺腹部?如果只是刺断一两节肠子的话,只要医救及时,把肠子接上去,命或许是还能保住的。
想到这里,源深呼吸看着后视镜,心想不知道自己在报告上写上一句「逮捕顺利,未曾遭遇抵抗」能未她博取多少的减刑呢。
自己有说过「自首」两个字,可是大多数人都理解错了自己说的这两个字,在源的字典里「主动招供认罪」就大致等同于「自首」,就是俗话说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吧。
源知道自己今天有些太过同情这个犯人了,要知道一个警察在办案的时候两种情感是不能对犯人有的,那就是「爱意」和「同情」。
前者自己并没有,不过后者的情感到是无法狡辩的,的确是有一些了。
就在源望着后视镜思考的快要出神的时候,窗子被轻轻敲响了,敲窗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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