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已是算卦的工具了。
对扶风齐家村H90卜骨的摹本中的三个“刻符”来看,这三个“刻符”虽然都是“六联体”的组合,不过这“六联体”里且无论是六个“符号”组合,还是六个“数字”组合。我们确实能够看出这“六联体”为一组的“符号”里却不是以两个“基础”符号所组合。如(右2)里出现的是“+”、“八”、“?”(?即甲骨文数字“五”,横着的写法)、“∧”这四种不同的“符号”组合。而其它两组则是“八∧+∧八八”,“八+∧八∧+”的组合,这两组虽然可以看作是有两个基础“符号”组合,但这两组里出现的“八”与“∧”,明显还是有区别的。这并不是刻写时的规范不规范问题,而是由明显的意识所为。那么,这又如何解释呢?这“卜骨”上出现的三组“刻符”里,是有三种不同的“符号”出现(即“+”、“八”、“∧”),而不是以两种符号为基准组合为“六联体”的符号,难道这不是“数字”,又是什么呢?
对于考古上发现的属西周以前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以“六联体”为一组的“刻符”,是否是有数字组合而成,我们应综合的、总体的去分析和看待。我们以上从《楚竹书周易研究》“第三章考古易的发现”中所收录的出土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为一组的“刻符”来看,这些为“六联体”的“刻符”最早的标本时间是商朝晚期。所属商朝晚期的“刻符”,有引用资料(一)、(二)、(三)。这三个“刻符”是刻写在三种不同的材料上,即龟甲、骨头、磨石这三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