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南洲社会已经有了典型的种姓制度。一般认为,由僧侣和学者构成的婆罗门,武士和贵族构成的刹帝力,自由平民如手工业者和商人构成的毗舍,被征服的农民、仆役构成的首陀罗,是当时的四大种姓。不论哪种种姓,血统纯正是很光彩的事。
在《摩奴法典》中,种姓内部的婚姻制度受到维护,不同种姓之间不能通婚,如果通婚,原有的种姓就会丧失,其后代就会成为杂种种姓,因为血统不纯而受到社会的歧视和毁辱。特别是首陀罗男子与婆罗门女子通婚,生下的后代还会被称为旃陀罗,意思是不清净的下贱人或野人,是社会地位最低的不可接触的贱民。
佛经中也有这样的描述,所谓:“刹利婆罗门,毗舍首陀罗,旃陀罗下贱”,或“旃陀罗野人”。婆罗门另译梵志种姓,毗舍另译居士种姓,首陀罗另译工师种姓。佛在与阿修罗对话时,也只说四大种姓出家学佛者同名沙门,自称释迦弟子,并未提及旃陀罗。
出身于四大种姓的人,也被称为族姓子。不是四大种姓出身的人,则被称为野人。在四大种姓中,首陀罗是最卑微的种姓,而旃陀罗连首陀罗都不如,他们生活贫穷,形体憔悴,又被人轻贱驱使。
在佛教诞生以前,婆罗门自觉高人一等。佛教诞生后,佛以事实驳斥了这种观念,澄清了刹帝利总比婆罗门高贵的社会现实。
比如婆罗门女人嫁给刹帝利男子,生了儿子跻身于婆罗门众中,可以有位子有澡水,在亡者祭祀、生者祝宴、牺牲祭祀等各种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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