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提出“一孩少三孩多,两个孩子才正好”的口号,并鼓励晚生晚育,间隔生育,是年12月下旬全县召开计划生育工作动员大会,宣传计划生育的四大好处:一是有利国民经济的发展,二是有利妇女的心身健康三是有利于子孙后代的成长发育,四是有利于减轻家庭负担。1965年上级组织电影队到村放映科教片,大力进行计划生育的宣传。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计划生育工作无人过问,到了70年代又列入了村政府的议事议程。
1972年提出“一对夫妇两个孩子,两胎间隔四五年”村党委在公社计划生育工作队的帮助下进行调查研究,排队摸底,逐名登记将计划生育工作推向高潮。
1979年8月,贯彻中央“关于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规定,并大力宣传。
从1979年开始针对育龄妇女节育自觉性的状况,实行了奖罚制度,对超生或拒绝节育措施的村民给以罚款。
1984年后对育龄夫妇中女娶男,独子与独女结婚,烈士子女及农村两代单传者,经本人申请予以安排二胎生育。
1988年9月实施《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废止农村两代单传允许生二胎的规定,对其他二胎生育政策亦作严格要求。
1963年以前重点是用药物避孕,其后又附以避孕套、避孕栓和避孕环。
1964年开始我村就有6人结扎,当时都是自愿的,以后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做了节育手术。在计划外怀孕的妇女全部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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