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税收的多少与地方吏役的收入相挂钩,实际上的情况却是赋税沉疴、横征暴敛,商人百姓们皆是怨声载道!往往价值百两银子的货物,从江南运到京城就需要缴纳二三百两银子的税银,不仅商人们无利可图,也增加了寻常百姓的生活成本,这样一来,徽浙商人们热衷于走私,也是无奈之举。
也正因为如此,林云璞听“免税”二字之后,才会一改初衷,对赵俊臣的提议突然燃起了兴趣。
然而,到了明朝中后期,地方衙门纷纷私自扩大了“抽分”的收税范围,什么商品需要缴税、又需要缴纳多少税银,皆是由地方税官自主制定,不仅随意性很大,而且不同地方的重复收税现象也十分严重。
……
明朝的税收现状之混乱,在林云璞的这番话中完全体现了出来,京杭大运河沿途的各类税赋捐征,竟是如此之多!
其中,所谓的“货物税”,就是俗称的“商税”。在明朝,大型城市的商税由户部负责征收,中小型城市的商税由各省负责——其中小部分上缴国库,大部分留作地方支出——此外,明朝的商税在各朝各代中算是极低的,不过是三十抽一罢了。
可以说,若是只有这三项税收的话,那么明朝的商人们也不会为了避税而挖空心思的纷纷走私了。
又比如“过路税”,大都是由地方衙门与皇庄宦官们私设的关卡对过往的商队进行征税,“过路税”虽然不高,但因为类似的征税站实在太多了,两座相邻城市之间往往会出现两、三个征税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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