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点钟过一刻。
会虽然被打断了, 可文件依旧是要看的。
傅阳在办公室里继续工作, 而我拒绝了ton的提议, 自己下楼觅食去了。
说“觅食”不过是借口, 中环遍地都是写字楼和购物中心,一个人瞎逛都够逛到地老天荒。我只是想透透气, 毕竟和傅阳谈那些事情根本谈不上愉快,更何况我并不喜欢那间办公室。
我在st paul读书时,有空且苏女士无暇看顾我的时候也爱往中环这一片跑。当时年纪小、又第一次到资本主义的地方, 见什么都好奇、什么都好玩。尤其是中环街道上几十年如一日的行色匆匆的西装精英们, 那时我还有些向往他们——现在想, 我向往的可能是他们身上的那套西装。
没想到长大后, 我就要嫁给一个天天西装革履的男人了,他还比这街上的所有男人长得好。如此看来, 也算是美梦成真了吧。
香港夏日的下午仍然热得要死。七月初,白日格外得长, 就导致五点钟都还日光毒辣, 外加潮湿闷热的空气,比蒸笼更蒸笼, 在室外走动不过几分钟就出得满身汗, 心情根本好转不了。
这座岛,也不能怪路上行人人人脸色奇差——这么热,戴珍珠怕珍珠污了、拎皮包怕皮革开裂、穿真丝怕真丝染汗, 女人害怕花妆, 男人担心体臭。要是能看到一个脸色好的, 除游客外,大概就是做社工的——他们脾气最好、也最能忍。
我才透了十分钟气,原本服帖的粉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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