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踩着高跟鞋径直走向了傅氏大厦一楼大厅的前台。
几乎所有人都看了我一眼——只看他们的表情, 我还以为我生活在50年代的美国:这里是“nly”, 而我是擅闯此地的有色人种。
人人西装革履,最不正式的打扮是设计时髦的女士衬衫。而我穿着梦露在《七年之痒》里的白色连衣裙,鼻上架着墨镜, 一副度假女郎模样, 确实与他们格格不入。
前台坐着一个瘦削干练的混血姑娘, 整个人看起来非常符合傅氏的风格:美丽,坚硬, 且高不可攀。
她笑得很矜持,一口标准的rp腔英语:“请问有什么是我可以帮你的吗, 女士?”
“我找ton王先生。”我取下了墨镜, 说,“我的名字是宋纤澄——estelle song。”
她拿着笔,刚写下一个“e”, 笔尖忽然停了下来。下一秒,这姑娘猛地抬起眼看着我, 脸上出现了有些错乱的神色, 转眼间又变成了讶然。
“este——”她似乎卡了一下,清了清嗓子,“抱歉,请原谅我。宋小姐, 请稍等。”
我点点头, 看着她拿起了话筒。
她应该是认出我了——nathaniel fu的未婚妻, 中文名宋纤澄, 英文名estelle song——订婚公告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我希望她不要觉得我真人和照片差得太大。
五分钟后,ton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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