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属于定襄郡的有和林格尔,武川,卓资;属马邑郡的有凉城,集宁,察右前旗,清水河;属雁门郡的有丰镇,兴和。北部属突厥。唐兴盛后东突厥归唐。唐在今和林格尔境内设单于大都护府。唐朝末年契丹崛起于东北,于公元十世纪初建立辽国,在今呼和浩特地区始置丰州。当时的乌兰察布地区为契丹占有。公元1115年女真族建金,承袭辽制。乌兰察布区域分隶云内州(达茂),丰州(四子王,武川,和林格尔,清水河),大同府(集宁,察右中旗,凉城,丰镇),宜德州(察右前旗,商都,兴和,化德)。
元朝时,在乌兰察布地区设置德宁路,净州路,集宁路,并隶属于中书省(即直辖),作为朝廷的腹地。当时乌兰察布地区分属于集宁路,兴和路,大同路,净州路,德宁路。
明朝时,元朝的蒙古各部落退到大漠南北,各据一方,形成封建割据。16世纪初,蒙古族首领达延汗统一大漠南北蒙古各部,分设万户,并把6万户分为左右两翼。今乌兰察布地区主要归右翼3万户之一的土默特万户所辖,后来俺达汗(阿拉坦汗)称雄于大漠之南,把土默特万户和永谢部万户合并归己。明隆永5年,俺达汗被明朝皇帝封为顺义王。明万历32年察哈尔布林丹汗继位。明崇祯5年林丹汗被女真皇太极战败,西迁青海。从此,乌兰察布区域成了察哈尔部落和土默特部落居住之地。公元1636年皇太极称汗,金(历史上称后金)改国号为清。乌兰察布区域又纳入清的版图。
十七世纪中叶,清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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