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陋的舞厅里遇到了阔别已久的卫红,她的身边跟着一个看起来很精神的小伙子。并不是我印象中的她的老公。
卫红打扮的很洋气,完全改变了原先在她舅妈家堂屋“穿棕板”时的乡气。原来的马尾巴剪短了,烫成了大花卷的“鸡窝头”,明晃晃的两只大耳环沉甸甸的挂在耳朵上,走起路来左右晃动,像电影里的港姐。
她上身穿了一件很夸张的蝙蝠衫,底下是一条红色的尼龙踏脚健美裤,一双白色的丁字皮鞋,夸张的露着肤色薄袜。
老朋友相见自然感到很亲切,我有些困惑的问她:“卫红,听说你去温州了?回来不抱女儿,也学我们这些单身汉混在舞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