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
“亲爱的,没人能提心吊胆地过上十年。住在火山上的人完全忘记了危险。如果你没有椅子,坐在火药桶上你也会很快就觉得安稳。”
格洛弗小姐眼前生动地浮现出这样的画面,她坚定地回答:“绝对不会!”
格洛弗小姐从未改变,时间对她的头脑也只能徒唤奈何,她的年岁看起来仍然像二十五到四十之间,头发没有变得稀疏,裹在黑色铠甲里的身板一如既往地年轻着,没有一个新思想或观念进入她的精神领域。她就像《爱丽丝梦游仙境》里面的女王,用最快的速度奔跑,却只是围着原地转圈,不同的是格洛弗小姐的进程是反向的:世界在前进,随着本世纪进入尾声,明显前进得越来越快,但她岿然不动——一具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行尸走肉。
十号那天到了,猎手们要在爱德华摔下来的地方集合。爱德华请来拉姆塞医生,让伯莎放心他非常健壮。检查过后,他请医生去客厅。
“拉姆塞医生说我的锁骨比任何时候都硬朗。”
“但我还是不认为他应该骑那匹杂色马。伯莎,你能不能劝阻爱德华?”
伯莎看看医生,然后看看爱德华,笑了。
“我已经尽力了。”
“伯莎明白事理。我做教会委员,她觉得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关系到马,她就信任我。是吧,伯莎?”
“确实是这样。”
爱德华高兴地笑了:“看,这就是我的贤惠的妻子。”
第二天,那匹马被牵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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