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管理之法:管理权与指挥权双向指挥(1/7)
第二节
管理之法:管理权与指挥权双向指挥
流程型组织的再造如何进行?这就是要从权力和组织形态两个方面对传统科层制进行改造。从权力方面,流程型组织不能沿用自上而下的高度集权,而是要向流程分权;从组织形态方面,要让业务流程与行政管理一样有效率。这是流程型组织的管理法则。
组织权力重构
组织权力重构是指企业的授权不再依托科层制自上而下的单一授权渠道,而是将权力分成两种,即管理权和指挥权,这两种权力分别依托组织和流程进行授权。
管理权是组织管理者代表(如部门领导)根据授权或任命,对其管理的部门人员所拥有的任务分派、能力培养、绩效评定、奖励处分的权力。从本质上讲,管理权是对资源的管理,即把部门成员看作一个资源池,对资源的获取、运用、效能等进行管理,其行权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管理权是绝对权。管理权不需要他人的支配,权力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力,或者面对外界干预,权力人具有最高选择和决策权。例如,一个部门领导平时有权决定自己所负责部门的工作计划、执行分派、结果评定等,若外界对于本部门做出相关的请求、命令等(直接行政上级除外),权力人具有最高的选择和决策权,可以一票否决。管理权对资源池的管理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质,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因此管理权的绝对性保障了行政上的效率。如果企业招来员工后,安排他们做什么工作还要再商议,那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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