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子女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坚持自己的认识,寻找自己的幸福,违逆父母的意愿,虽然看起来是有一些不孝,但是从子女和整个家庭的长远的幸福看来,并不一定是错误的。有时候子女为了自己的将来,为了自己的婚姻幸福,可能真的要离开父母,远到他乡,父母也要对此理解,有时候就要因此忍受一些孤独,有时候就是要求父母要放弃一些老年人的幸福,来放开对孩子的束缚,让他们自由的去追求一生,甚至去追求风险,树立这种孩子是属于社会的,属于他们自己的概念,而且对于现代社会来说,父母最终也需要对于自己的将来的养老做好自己的打算,而社会也应当对于未来社会养老做好考虑,这样才能解除对于青年劳动力的束缚,增加他们的流动性。使得他们有更多的追求个人幸福的自由,在他们自由追求个人的幸福的时候,也必然促进整个社会的财富的增加,这样整体的社会才可能进入更加突飞猛进的外向发展方向,而老年人也能够从社会的整体的发展中真正的找到更加牢固和稳定的幸福的晚年,或许这个才是现代社会对于孝的概念的本质的全新的阐释和发扬。
接下来结合古代和现代社会的社会生产的不同的组织形式,和因此对于人员流动性的不同要求,因而对家庭的成员之间的社会规范产生的不同要求等,并结合现代西方家庭观念和养老观念的变化,我对孝在现在社会中的全新的表现形式做了细致的分析。
然后再一次回到了我开始的论述目的上,就好像我面对着苏晶的父母一样,我继续写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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