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左手拿剑,腰悬酒葫,青丝随意的散落后背肩前,有那么几缕拂过脸庞,煞是随性。
白衣素缟丝毫掩不住他精致的华容,男人凌唇似血,鼻挺如峰,形状妖冶的眼睛半眯着,像修炼了千年的苍狼,正物色着下一个被剖心挖肺的猎物。
李京九正看得仔细,突然一柄宝剑重重的搁在了她的肩上,贴进了她的脖子。
“本王就这么好看?”
王?这……这就是史书里面豹头环眼,燕颔虎须,长得丑不堪言,能止小儿夜啼的端王,沈明庭?
古代是不是对“丑”这个字有什么误解?
正怀疑着,剑锋上传来的冰冷让李京九收住了遐想。
她不敢再看,挪着膝盖,转正跪在他面前,宝剑压着她,她也不敢起身。
并非她胆子小,而是沈明庭在历史上是出了名的脾气臭。
现在闻着他身上的酒气就知道他喝大了,匹夫一怒,血溅三尺的道理,李京九还是懂的。
她一姑娘家,犯不着跟酒醉鬼拼硬的。
李京九柔声细语:“王爷恕罪,其实我不认识王妃,入府,是来见王爷的。”
“见我?”男人似乎并不在意她之前撒了谎,只是轻轻一抬腕,剑尖就从她脖子一路往上,指到了她的下巴,挑了起来。
他随意瞥过她的脸,“但本王好像不认识姑娘。”
“王爷是未见过民女。”
“那你来做什么?”
“民女做了一梦,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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