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猛然瞪大了眼睛,扯着流血的嗓子喊道:“小暮!”
一块石头滚落,砸在了暮歌的腿上,上面是堆着残垣断木。
“阿朝,别回头了,你和将军快走!”
暮歌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也没能把腿从石块下面拔出来,又随着松动的沙石往下落去。
他伸着血迹斑斑的手想往上爬,再看一眼朝歌的样子,却是没了力气,手也慢慢松开了。
这下面,全都被挖空了,塌下去,就铁定没命了。
头顶上的光逐渐消失,只留下一片黑暗。
以后,有将军保护朝歌,他再也不用担心了。
丧失意识之前的最后一刻,暮歌还在想,可惜了,没能和阿朝一起去长安。
总听阿朝说,长安很美,是整个祁国最美的地方,那里彻夜灯火长明。
要是有下辈子,他也想去长安看看。
他讨厌欢云楼,却喜欢欢云楼给他的名字。
朝歌,暮歌。
如果朝歌是光,他便愿意做朝歌脚下的影子。
朝朝暮暮,长长久久。
“将军,你快救救他……”
朝歌还没说完,就被人从后颈劈晕了,失去了意识。
晕过去之前,朝歌还在想,暮歌今年才十三岁,他还没找到自己失散的家人……
就算是自己死了,也不能让暮歌去送死。
他已经被家人抛弃了,可暮歌是和家人走散的,总有一天还会再碰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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