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更加怒火中烧。自己可不是初出茅庐的弥加,而是已经在草原上颇有威名的一代名将。
他不喜欢用他与檀石槐之间的亲缘关
系来彪炳自己,鲜卑部落的可汗之位,将来也不一定会传到他的手里,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不希望得到别人的尊敬,只不过依靠血缘得来的崇敬,他可不会放在心上。作为一个草原人,最能肯定自己的方式应该是用敌人的头颅堆砌起自己的军功。那样的话,草原上的各个部落都将在自己的面前臣服,他们臣服的不是自己的血统,而是自己的勇猛。
草原上那些有权力的人,依靠的也从来不是自己的血统,而是自己的拳头,这就是檀石槐如今可以屹立在北方草原的原因。
然而,如果证明信使从自己的面前突围逃脱,那么他的勇猛之名,就要被泼上一个大大的污点。难道他堂堂的草原雄鹰,连一个区区信使都收拾不了吗?
于是一个百夫长被他叫了出来,奉命率领自己的部下前去追击赵云。
此刻的赵云正在前往狼堡的路上。他的骏马是苏宁特意挑选给她的礼物,虽然谈不上雄峻,然而却耐力超群。当他与敌人拉开一定距离之后,后面的敌人想要追上他,便要花费更多的力气。
于是,当双方的距离终于缩减到一箭之地的时候,身后的鲜卑骑兵才惊讶地发现,他们竟然已经来到了一处不知名的村庄之中。
这里显然不太方便他们发挥骑兵的优势,毕竟贺州的建筑物阻碍了他们冲刺的角度和路线。从他们的角度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