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筝的情绪特别差。
很多时候都差得很想自己捅自己几刀,但他活得太理智了,理智到连这样的念头冒出来几秒钟,他都会快速的想到,受了伤要休息多少天耽误多少赚钱的工作,还要付出多少的医药费。
于是最划算的方法,只能是憋着,不动声色的憋着。
这么憋个二十几年,就活成了别人眼里的金刚不坏之身,憋成了一个自己希望的不动声色的大人了。
他开着车刚刚去送了一次货,客人在山顶某栋房子里开着新学年狂欢party。
一群光怪陆离的人,干着醉生梦死的事。
可这一切都和他无关,他只负责收钱,走人。
外面都是迷蒙的雨雾,车灯映照着的那一片下山的马路上,反着幽蓝色的光,到处都是湿漉漉的。
他漫无目的的开着车,不想回家,四面墙壁只会让他的心情更难排宣。
每条街道的尽头,都不是他想要抵达的终点,每扇窗子里的灯光,都不是为他亮起来的。
如果身后没有一条影子,他觉得自己大概可以算作是这座小镇上的一缕无根的游魂了。
想放点儿音乐来听的时候,他终于找到了一个比听音乐更有意思的事儿。
一个夹着尾巴的背影,拖着一只硕大的行李箱,沿着下山的小路,漫无目的的走着。
一个人在行走,很容易就能从状态里判别出他此行是否有目的地。
很显然,前面的这个傻孩子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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