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把我爸安顿在了车子里,打算先办办挂号手续,再来接他,偏巧地,还没等走进医院,我就和汪水水走了个迎面。舒铫鴀殩
暮然回首,我和汪水水还尚未有过台面上的过节,尽管互为敌方,但全无过招的机会,连偷偷使绊儿都还无处下脚。
我们远远地就“相认”了,但这招呼,打还是不打,又如何打,真叫人绞尽脑汁。这使得我甚至无暇去管红光满面的她,为何会出入医院。
两人相向而行,刷的一下,便会合了。接着,便是擦身而过。
“三零七。”汪水水立定,开场白别出心裁彗。
“什么?”我回过身。
“我说他住三零七。”汪水水纹丝未变,蓄着黑缎子般的长发,并照旧演绎着那凡人穿不来,她穿却仙气飘飘的淡紫色。今天她扎了淡紫色的麻质围巾,那流苏是她从头到脚唯一一处颤动。她的人一动不动,向我表达着她的“斗志”。
我世故地,暗暗嘲讽了她:在和我宣扬“明人不做暗事”吗?可这未免也太虚伪了。这年头,“暗事”往往才能成事不是吗贝?
我和她的交集,除了史迪文再无其他。我思路一通百通:三零七,史迪文住三零七病房,汪水水是来慰藉他的,而只身一人,没病没灾的我,也的确极有可能,和她彼此彼此。
“我是不是多此一举了?”汪水水像一只临危不惧的小鹿,“你知道的是不是?来都来了,怎么会不知道。”
我一言未发,折返回车子,支好轮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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