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是问我:“要不要去我家?”
“去你家,那还不如去我家。”我煞有介事地,“万一你在我家兽性大发,主场对我还比较有利。”
我并不消极。在和于小界的恋爱中,他要是主导,我也总须鼎力相助,我要是只有两分不能自已,其余八分,也总能努努力补上。
尽管这会儿,我心心念念的,都是血缘的微妙。在那有数,但足足数以百计的没有史迪文的,安宁的时日里,是厚福使得那安宁不至于萧瑟。而今天,厚福的“忘恩负义”正令我无处话空虚,史迪文便亲自出马,几乎是以一种自我“毁灭”的方式,别出心裁地填补了那空虚。
我不能任由血缘的微妙,带动我私欲的泛滥,只好甩甩头,提议去了嘿摄汇。
于小界费了好大工夫,才打开嘿摄汇的卷帘门。
显然,他并不常来。他不再是那个穿法兰绒衬衫,凡事亲力亲为的少年了,他撅在那里,风衣的下摆垂在地上,沾了灰,让我恍然大悟,他是活生生被我逼回到了今天。
两个金牌摄影师,足以支撑嘿摄汇的正业,可正业之外,却留下一地狼藉,乌烟瘴气,无人操持。
于小界有尴尬,更有不满,立即掏出手机,要追究责任。
我找到笤帚,拐着弯儿地阻止他:“和我约会时,严禁联系他人。”
于小界来争笤帚,我两只手牢牢把住:“于小界,这些事你不是不会做,只是太久不做,不习惯做了。有能力,有福气被人伺候,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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