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皮鞋,顾诗若撑着试图要起来,脑袋昏昏沉沉,手下一滑,又狼狈的跌倒在地。
那站在顾诗若面前的人没有离开,反而是半蹲在她面前,她睁着眼睛,勉强着去辨认眼前的人。
眼睛被血泪模糊,大脑始终不清醒,我看不清眼前人的模样,只听见了他的声音。
“当我的情人,我就带你走。”
这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好听的不像话,低沉却带着磁性,久久萦绕于耳。
可他说出的话,却令人那样难堪。
而她她只是木然的看着地上的血,大学一毕业自己就嫁给了沈宋,这些年为了沈宋能够安心的打拼事业,她累死累活的帮他操持家业,不让他担忧也不让他分心。
再苦再累也不会有半句怨言,可是现在他沈家强大了,为了另一个女人,沈宋他可以绝情的抛弃她,甚至让她身败名裂。
呵真是可笑,她竟然还对他保留着期盼,奢望他能够回头。
疲惫的闭上了眼睛,对沈宋薄情寡义的恨意令她做出了最不明智的举动,伸出手拉住了眼前男人的裤腿,“好。”
眼前多了一只手,骨节匀称且修长,在日光照耀下如同上好的羊脂玉正泛着浅光。
顾诗若一愣,她犹疑着伸出了手,在即将触碰到的时候,她又胆怯了。
可是面前的男人不容她退缩,握住了她的手,将她拉起了身后,她脑袋晕晕乎乎的站不稳只能借由着男人才能够勉强稳住身形。
抬眸看见的只是男人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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