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等我的室友李文熙同去。看在彼此都是一个社团的团友,我自然是不会吝啬给他制造约会机会。
“你们先去吧,我过些日子再去。”大概是因为我上课聊天,授课老师指了指我,示意我上前站在讲坛上。
“这位同学身上这裙子就是十分吸引眼球。我们演讲学也有一句,未听其讲先看其样。虽说颜值样貌是天生的,除非整容,不然不会有多大的进化,但衣服却可以花点心思好好研究配搭一番。作为一位专业演讲者,除非你是乔布斯又或者那个非死不可网的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那样,,随便穿件t恤牛仔裤的,就有成亿上万的流量来听你的演讲”
 ̄▽ ̄我傻愣愣地杵在教坛上给老师充当了五分钟的临时教具,心里有那个西北风刮呀刮的苦逼状。你大叔的,姐下回再也不要穿这裙子在学校招摇过市了!
回家的路上在检讨要不要换衣服寇毅叔坐的火车要六点才到广州,我回到家才五点多,有足够时间换一套衣服,还是先去饭堂打了饭回来再换衣服吧,免得来回一趟又是一身汗
才想着赶紧回家,赫然看见一个身材健硕肤色健康的青年汉子杵在我家大楼门口边上。我心里打了个问号!他是干啥来滴?家住三楼的我在连接二层与三层的楼梯道上又看见了一个身板标直的机警小青年。我第一时间想,莫不是我家大楼里发生了什么重要案件,连便衣警察都出动了?!
小青年看了看我,那是打量的目光,然后若无其事地移开视线。我有一个感觉,他这眼神好像已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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