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过后我想过去解释,但是最终放弃了。提不起精神的感觉很难受,幸亏韩津总缠在身边逗我开心。有的时候我想干脆忘掉蓝眼睛,不过我找不到任何值得我和她分手的理由,如果仅仅因为我是混子便要我放弃那团蓝色,我觉得这是件可笑的事情。
我不理解为什么有的人在饭店吃饭总喜欢扯着嗓门说话,尤其喝大的男人,特别喜欢吹嘘自己当年曾揍过多少人,或者操过多少人。其实这也算男人的本性吧,打过架受过伤的经历都成了勋章,一有机会就得拿出来给所有人瞧瞧。然而在这群杂种酒醒之后偏偏又装出体面的样子,偶尔还会愤愤不平的骂我们这些靠动拳头过日子的混子。
接到传呼的时候我正在道边吃焖子,明矾加上淀粉,应该是特色小吃。据说吃多了会中毒,不过只要不是立即死,没人会信以为真。天色晚了,那段时间我回家并不早,一直到半夜才直接骑着摩托去接韩津。小姐并不是通宵上班,大约凌晨三四点收工,韩津两点差不多就可以下班。我虽然相信鸡头不敢打她的主意,但是信不过这小子可以按时把她送回家。我怀疑他自从去场子以后,有没有哪天是清醒的。
差不多九十点钟,我以为是面条催我回去吃饭,所以没介意也没复机。没想到过了一会,斧头竟然跑出来找到了我。
“饭店里来了群傻逼,把面条打了。”斧头拽着我就往回跑。忘记说了,这小子跟面条混的不错,能看出来他对那个碎嘴女人有点兴趣。个人爱好不同,我只能崇拜他的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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