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查悉其中确无华股;且天宝山矿,亦已停办年余。而一九二二年正月,忽有延吉、和龙士绅,电部说该公司实有华股,请部发给开工执照。四月间,日人要实行动工。两县士民,群起阻止;并派人赴京呈诉。当由外交部电致日领,转饬日人停工。一面由交通部派员前往查办。旋因报载日人迳与吉林交涉,又经外交部通告日使:“凡未经中央认可的国际契约,一概不能有效。”后来据报载,此项交涉,又移到奉天。正式合同,业于十一月初八日签字。股本改为四百万元,中日各半。中国股东,傥不愿交现款,可由日股东代垫,而由华股东所得利益中扣还。
延吉、珲春、和龙一带,本系中韩接境的地方。据一九二二年初,吉林督军孙烈臣致中央的电报,这三县的韩人,就有三十万。次多的,便是伊通、桦甸、东宁、宁安、密山、虎林各县。再次之,是奉天的东边道。若合三省统计,韩人应有六七十万。此项韩人,大都归化我国。就使不然,照宣元的《间岛条约》,也应服从我的警权和法权。再不然,迳认为日人,也有一定的办法。然而事实上竟不然。据孙烈臣的电报说:“……利用韩民名义得计,则韩民之。如获得土地所有权等皆是。甚至日人假借名义,朦混购地。……利用日人名义得计,则日人之。如入籍问题,以日本国籍法相抵制。……综言之:韩民,垦民,日民,在南满在非南满,是一是二;一任政策如何,任意舞弄。……以韩民视韩民,则我对韩之惯例具存;入籍购地,归我管辖,不患无办法也。以日人视韩民,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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