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平街到洮南。
(三)洮南到热河。
(四)长春到洮南。
(五)海龙到吉林。
一九一八年九月,中国又和日本订立《满蒙四铁路的借款预备契约》。由日本垫款二千万元。所谓四铁道,便是:
(一)由开原、海龙到吉林。
(二)由长春到洮南。
(三)由洮南到热河。
(四)由洮南、热河间的一地点到某海口。
借款期限为四十年。后来新银行团同日本竭力争持,才算把(三)、(四)两路放弃。见第八章第三节。
而又有所谓天图路的争执。延吉县的天宝山,有一个银铜矿,系由日人开采。然而产额并不旺。一九一六年十二月,该矿代表刘绍文,呈请修筑铁路,从天宝山到图们江,计长二百余华里。交通部以与吉会路线有碍,批驳不准。一九一八年,又有吉林人文禄,和日商饭田延太郎合组公司;股本二百万元,中日各半;期限为三十年。呈请交通部立案。当于三月间,由交通总长曹汝霖批准。后来派员查勘路线,非与吉会线平行,更系两相交叉。而该公司送呈《路线图说》,又与原呈所定路线,完全不同。交通部说“原案当然不能有效”。遂咨由吉林省长,向日代表拒驳,日使函请发给开工执照,亦由交通部驳拒。后来文禄死在北京,这件事也就搁起了。一九二一年,日本人忽又决定动工。延吉人说该公司并无华股,一面阻其开工,一面电请政府取消原案。于是交通部派员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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