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间,青岛、上海间,都为中国所有;惟此两线中,为日本政府利用之以接连青岛、佐世保间的一部分除外。青岛、济南的无线电台,移交中国;由中国给以偿价(第二十六、二十七条)。
此约订立后。国务院于六月初七日发令,任王正廷为联合委员会委员长。胶济路由中国派警接防,日兵分期撤退。自四月十四日起,到五月六日撤完。委员会所议事件,分为第一部第二部。第一部所议各问题,草约于十二月初一日签字,其大略:
租借地定十二月初五日交还。日本驻兵,尽交还后二十日内撤尽。
日本官许出租的地,期满后照同一条件,续租三十年。三十年后,仍得续租;惟须按照《胶澳商埠租地规则》办理。
公产:除去日本领事、团体所需用者外(以《附图》所定界址为限),其余概行交还。
青岛、佐世保间海电,无偿交还中国。青岛一端,由中国运用。佐世保一端,由日本运用。
盐业:从一九二三年起,以后凡十五年,每年输出日本,最多三万五千万斤,最少一万万斤。许胶州所产的盐,自由输出朝鲜。
盐业和公产的偿价,共日金一千六百万元。其中二百万元付现款。一千四百万元,付十五年期的国库券;年利六厘。此项国库券,除以关盐余为担保外,又须提出别项确实担保,从速与日本公使协定。将来整理外债时,此项国库券,应尽先列入整理案内。
矿山:设立中日合办的公司。资本各半,由日本政府,将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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