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有与本约不相容的国际义务和秘密接洽,都自然为本约所废止。此后不得缔结此项条约。在未加入以前的,须从速设法解除。行政部筹拟设立国际经常法庭。照该约的规定,凡签字于和约的,都当然为联盟国的一员。我国虽未签字于《德约》,而业经签字于《奥约》,所以仍为该会会员之一。
欧战和约,旋经英、意、法、日等国,次第批准。惟照美国法律,和约须得上院三分之二的同意,方能批准。后来美国上院,对于和约,共提出保留案十四起;声明:“此项保留案,须得五强国中的三国的承认和保证,作为原约的附件,和原约有同等的效力,方可批准施行。”山东问题,亦是其中之一。——原案申明不与同意,而且保留美国对于中日因此项条件而起争端的完全自由行动权。
于此还有一件事情,须得叙述一叙述。便是山东交涉,在巴黎和会失败后,各地方人民,颇起排斥日货的风潮。——然而所焚毁的,都是华商已买的日货,日商并无直接损失。日本公使,屡次要求中国政府取缔。中政府也曾为此下过命令。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福州青年会学生,经过安乐桥。日侨无故向其凶殴,并有使用武器的。其结果,并弄得和福州市民冲突,巡警亦有的受伤。日人旋又逃入顺记番菜馆,将大门关闭,由楼上将器具掷下。督军李厚基,派兵破门而入。捕获日人七名,中有日领事署警察长陆军少将一名。在中亭街捕获三人,身畔亦都有凶器。此事的曲在日本,人人皆知。乃日人反派兵舰二艘到福州;并且派兵登陆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