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降懿旨清帝卸政 定优待权归民国(6/9)
,研究一切办法,先行迅速与民军商酌条件,奏明请旨。钦此。
袁世凯署名。
袁世凯钦奉了谕旨,不敢怠慢,与民军伍代表往复电商,再三研究,议出优待皇室八条,待遇皇族四条,待遇满蒙回藏七条,上奏朝廷,请旨定夺。奉到上谕道:朕钦奉隆裕太后懿旨,前以大局阽危,兆民困苦,特饬内阁与民军商酌优待皇室各条件,以期和平解决。兹据复奏,民军所开优礼条件,于宗室陵寝,永远奉祀,先皇陵制如旧妥修各节,均已一律担承。皇帝但卸政权,不废尊号,并议定优待皇室八条,待遇皇族四条,待遇满蒙回藏七条,览奏尚为周致。
特行宣示皇族既满蒙回藏人等,此后务当化除畛域,共保治安,重睹世界之升平,胥事共和之幸福。予实有厚望焉!钦此(甲)。
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之条件,今因大清皇帝宣布赞成共和国体,中华民国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如下:第一款,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第二款,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岁用四百万元,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第三款,大清皇帝辞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第四款,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中华民国酌设卫兵,妥慎保护;第五款,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实用经费,均由中华民国支出;第六款,以前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第七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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