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清朝秘史

第133章 汪兆铭行刺被捕 孙洪伊请愿未成(5/11)
上一页 首页 目录 书架 下一页
以决定其施政方针,其继也;则因无国会以编订法律法规,一切政治无所遵守,其终也。因无国会以为法律上之纠问,则行政官所负之责任,究属有名而无实,有始而无终。夫朝廷之所以三令五申,皆促筹备宪政者,岂非出于治国安民之至诚?若如今日官僚之奉行不力,则国家因筹备宪政,而较之前日财力更困,元气更伤!是吾国日日言筹备,而宪政之利未收,害已先着也。且考各国宪政之成立,惟英国由于自然之发达;其余各国,大率模仿英国,并无所谓筹备之时期,而不闻各国以此致败者。良由立宪制度,首重机关完备。去其一而取其一,则运用不灵,反以取祸。惟模仿其全体,则有百利而无一害。人之几经参酌而后得者,而吾国可以顷刻吸收之。稍涉游移,即危国本!夫吾国今日为宪政萌芽时代,即今国会组织,未尽适宜,亦应属有之情实。而国会一日不成立,即筹备一日不完全,此必然之势。
    然则吾国惟其欲筹备宪政,亦当速开国会也。
    一曰欲国民程度之划一,不可不即开国会也。夫国会者,所以演进国民之程度。若不开国会,即人民程度,永无增进之日。今以欧美人民之程度,衡吾国民,诚见其不及。若以吾民之程度,参与吾之国会,何遽见其低?夫一国务有特别之历史政治风化,即各有其肆应之能力。既不能强彼以就此,更何容抑己以扬人?且国会制度者,非尽人而参与国政之谓也。世界无行普通,选举之国家,必有限制之资格。吾国资政院、咨议局之选举,即系此种限制制度也。于千万人民中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首页 目录 加书签 下一页
作者推荐:我有捉鬼系统重生八零最佳再婚大佬她有九个哥哥我的战神身份被巨星老婆曝光了被病娇小狼狗盯上了最佳女婿(最佳赘婿(林羽江颜))被爱妄想症高档品骑仕亡者恸夜

阅读页设置
背景颜色

默认

淡灰

深绿

橙黄

夜间

字体大小

品书阁 海棠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