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将如何生存?我认为经过严格的“改造”之后,前景是乐观的,现仅就管道工程部分论述如下:
一、国外的管道工程公司
国外的管道工程公司,除加拿大的努发(NOVA)公司既为管道的业主又兼有工程公司外,据我所知其余的皆为单纯的工程公司,管道的拥有者(即业主)与承包者(即工程公司)是甲乙方的关系,二者依据合同,互相制衡。
工程公司没有“铁饭碗”,更不是“大锅饭”。
世界著名的管道公司,诸如美国的伯克特公司(Betchel)、海湾洲际公司(GIE)、不郎路德(BrownandRoot)、意大利的(Snamprogetti)公司、英国的约翰布朗(Johnbraon)等管道工程公司均为赢利大户。
GIE成立于1953年,当时曾拥有1840公里的输气管道,后来专注于管道工程事业,将此条管线卖出,即现在的哥伦比亚海湾管道(CoiumbiaGuirTransmissionSystem),GIE亦为美国的赢利大户。
二、目前我局管道工程系统的改造
1.应将设计、工程管理、施工合成一体,组成一个拳头,承担的业务包括投资可行性研究、概念设计、详细设计、采办、项目管理、施工、投产等,在国外多数工程公司施工队伍是有任务后临时组成的,施工设备也是租赁的。
我局有很强的设计、施工能力,薄弱环节是投资可行性研究及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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